陳明金:“政府部門所謂依法施政,自己本身部門唔依法施政”,是很大問題,他希望交通事務局好好檢討及完善所作的缺失,糾正清楚。
何潤生:社會在過去一直質疑新巴士服務的模式及質素,今次廉署報告正好反映問題及發揮作用,他稱特區政府應立即回應及盡快向社會交代,同時要跟進廉署報告的建議作出改善。
高天賜:事件應向官員問責,不能“就咁算數”,他建議成立小組或委員會跟進,查明當初為何在草擬合同時沒有顧及社會利益。
黃潔貞:行政當局應先了解廉署報告的建議,研究當中的可行性操作,政府亦應重視報告提及的違法事件,需有部門介入跟進處理違法行為。
陳美儀:整體市民對巴士服務已不滿,政府一直沒有採取主動態度處罰巴士公司,主要是訂定的服務合同並不清晰,任何官員犯錯均應問責和承擔處罰。
另外,向廉署舉報公共巴士服務的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認為,廉署的報告結果初步可以接受,仍需觀察事態發展,並認為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應盡早現身向公眾交代。
利建潤更表示有需要調查當中有否涉及官員造假包庇或利益輸送等違法行為,甚或要求司法部門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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