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地點位於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及西灣湖街之南灣湖C2地段,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設施。大樓主要供刑事專門法庭使用,佔地1,640平方米,總高度約35米,樓高八層,另有地庫四層,總建築面積約為14,300平方米。地庫四層包括兩層停車場、一層檔案室及一層證物室;地面以上八層設有諮詢服務櫃檯、行政中心、專門庭辦事處、法官辦公室、檢察官辦公室、審判庭、檢察院辦事處及律師公會辦事處等。公眾主入口設於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員工入口設於大樓北面,供內部車輛使用之停車場入口設於西灣湖街。
大樓設計以配合西灣湖風光為主調,建築用料以簡約、質優耐用及易於維修為原則,外牆主要採用幕牆系統,配備具節能作用之金屬遮光百葉,符合環保的建築理念。大樓設有多個空中花園,陽光透過花園可直接照射到大樓內部,營造自然舒適的內部環境。大樓天台採用金屬棚架遮蓋冷氣設備,觀光者從遠處的世遺景點眺望也能有較好的視覺景觀,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工程施工期約27個月,爭取最快在明年上半年動工。初步估計可提供約480個就業機會,工種主要包括地基、結構、泥水、木器、天花、空調、機電設備鋪線及安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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