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二月與「黃的」續約一年,其後十月更向社會保證若與「黃的」續約只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今年一月再次強調「必須全面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並揚言試行期間一旦發現並非提供純電召服務,會立即開展新的純電召的士服務公開競投。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其實清楚明白到社會大眾的憂慮,以及需要何種的形式的電召的士服務。然而,早前政府與宏益電召的士公司(下稱「宏益」)達成協議,再以過渡期形式續約九個月,有關當局解釋相關決定源於宏益「日常營運中確實存在『請人難』和人員持續流失等人力資源現況…」。但在現時的士服務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只有六成「黃的」提供純電召服務,卻仍然獲得續期,不但令人覺得政府施政朝令夕改,更踐踏了居民的信任。
針對上述問題,議員何潤生提出以下質詢:
一、特區政府最終「妥協」與宏益達成的協議,其中六成的士先提供「純電召」服務,餘下四成逐步過渡至全面提供相關服務。雖然有關當局表明「經綜合分析及考慮市民對的士服務的實際需求,避免的士供應量突然減少影響市民出行」才以過渡期形式續期九個月,但事實與居民要求的「全面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仍有落差。請問當局預計何時才能「過渡」至全面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
二、以一百部「黃的」而言,最少應有六十部提供純電召服務,但現時人資緊缺,徒有空車而沒有司機,縱使提供再多亦只流於形式,其餘四十部更淪為「黑的」,續約意義盪然無存。請問該六十部純電召的士是否處於隨時待命的狀態,並可即時接受居民的電召?如果宏益無法提供足夠的司機應付該六十部純電召的士,有關當局又將如何應對?
三、早於去年二月與宏益續約時,有關當局表示「會開展研究適時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可行性,以配合社會發展及保障市民大眾對特別的士服務的出行需要」,由於現時特區政府與宏益續期只有九個月,若然宏益最終未能達到全面電召,有關部門應考慮開放電召的士市場,為公開招標服務提前作好充分準備,讓社會充分知悉。因此,有關研究工作的進度如何? 何時才會向社會大眾公佈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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