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本地報章大篇幅報導非法旅館經營狀況,更揭開入住的全過程,報導表示經營者以住宅租賃市場價格租用某區的住宅單位作為經營場所,豐厚的收益令人驚嘆。現時非法旅館招攬客人的過程非常謹慎,做法相當隱蔽。
非法旅館一般存在於住宅樓宇,如果大廈管理鬆散,則容易成為罪惡的溫床,過去亦曾在非法旅館內發生多宗嚴重罪案;其複雜的人流出入亦嚴重影響周圍的衛生環境,加上其沒有合法的防火安全設施,萬一發生火警,後果將會不堪設想。可以肯定,非法旅館對市民的日常生活及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生效至今已四年,非法旅館仍未杜絕,甚至有增加之勢,所在範圍亦由過去的新口岸一帶延伸至北區。當局應適時檢討法律,加強針對性的執法措施,確確實實打擊非法旅館提供住宿的違法行為。
鑒於此,議員梁安琪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非法旅館的經營模式愈趨隱蔽性、多樣性,當局有何針對措施去打擊?坊間普遍質疑當局對非法旅館的執法力度不足,當局如何回應,今後又將如何改善?
二、對於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已生效四年,但非法旅館的問題依舊存在,甚至惡化,當局如何正視及會否修訂該法律,更有效地打擊非法旅館?有沒有定出修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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