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二十一歲任售貨員的男事主,本月九日,在社交網站認識了一名女子,對方聲稱可提供援交服務,經議價後雙方以澳門幣五百五十元成交,但事主被要求將款項購買遊戲點數卡,並把卡上密碼拍照傳真給對方作為支付費用,事主按指示付款,隨即收到一名男子來電,自稱該女子的負責人,要求以同樣方式支付五千元保證金,待援交結束退還,仍未察覺有異的事主照付費,惟之後又接到另一名自稱老闆男子,要求繳交五千元援交風險費,事主此時起疑,要求取消交易退回已支付的五千五百五十元,但被拖延和拒絕,最終失去聯絡,遂向司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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