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善豐花園小業主透露,若提起司法訴訟需支付約八百萬元訴訟費,政府跟進小組之後澄清,相信當中存在誤解。負責為善豐花園小業主提供法律支援的律師歐安利稱,早前為善豐小業主估計訴訟相關費用,是包括當敗訴時需要支付予政府的訴訟費,此乃對方因案件涉及的報告費用。
歐安利稱,目前仍未具備客觀條件預計善豐花園的訴訟費用,當中必須考慮敗訴費用,根據他的經驗,之前有複雜的案例訴訟費便高達一千萬元。至於小業主訴訟勝算有幾多,歐安利以足球比賽為例,現時難以預測小業主勝訴有幾大。他又提到民事案件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但他不希望小業主在限期最後才提起訴訟,因為時間拖得愈長對雙方都無益處。
歐安利又稱,政府早前委託香港專家的調查報告提出修復大廈,小業主選擇索償重建抑或修復賠償,要視乎將公布的澳門大學調查報告有否建議重建。他稱小業主應堅持政府盡快公布所有調查報告,報告亦要全面,若報告未能釋除所有技術問題的疑慮,事件仍然會繼續糾纏。但他認為不可放棄多方會談的渠道解決善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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