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院長表示,澳門特區法院兩位高級法官獲聘為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是首次有特區的法官經法官委員會批准,擔任境外學術機構的兼職法學教育、培工作,尤其是國家法官學院,負責全國高級法官的培工作,而我們特區有兩位高級法官應聘出任兼職教授,既是他們兩位的榮耀和責任,也是對特區法院系統的肯定。完全相信兩位法官能兼顧好本職工作和法官學院所安排的教學任務,不負所托、所望。
此外,岑院長指出兩地法院的合作前景十分廣闊,是次國家法官學院聘請澳門特區兩位法官擔任兼職教授,一方面可以讓內地高級法官學員對澳門特區的政治、司法制度以及相關實體和程序法律等內容有更多的了解,同時,亦可以讓獲聘的澳門法官透過教學活動與內地法官進行深層次的交流。
其後,黃永維院長與兩位法官就具體的授課形式與教學內容等事宜交換了意見。雙方認為授課應以理論教學與案例討論並行,這樣可以使內地法官學員透過具體案例分析更好地理解澳門法律的相關理論,以「就案說法」的教學方式,使學員們與教授有更多的互動,從而增加彼此的交流。
教青局:依法嚴管補習社
【本報訊】為確保學童有良好的學習環境,教青局向來關注補習社的運作,一直嚴格按照第38/98/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的規定,對補習社的設立、發牌、運作、續期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理進行監管。對於日前報章報導的無牌補習社個案,教青局在3月4日接到家長的投訴之後,第一時間派員跟進,發現有兒童在做功課,已即時要求其停止補習服務,並依處罰程序跟進處理。
隨著社會的發展,提供學童托管及接送服務的場所近年有所增加,其中部分場所兼有補習服務。為此,本局近年努力加強相關場所的巡查工作,近三年共巡查了近七十間懷疑存有無牌補習服務的場所,並對確認進行無牌補習服務的三十間場所作出處罰,其餘則因未能取得其提供補習服務的確實證據而歸檔。鑑於現行法規僅監管補習社,教青局自去年起正積極修訂“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的法規,新修訂的法規建議把托管中心及接送中心納入監管的範圍,以更充分地保障學童的權益。
本局重申,對於已取得執照或作登記的補習社,除繼續在每年執照續期時作巡查外,本局亦會作不定期的檢查,對有不良紀錄的補習社更會增加複檢。若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違規情況,會即時要求修正和跟進,甚至展開獨立的調查程序,以確保有關情況得以糾正。
考慮到現行法規對無牌補習社從事補習活動的罰款相對較輕(澳門幣3,000元至15,000元),教青局在新修訂的相關法規中,已建議對有關行為採用定額罰款處理,對屢犯者則會進一步加重罰款,以便加強處罰及監管的力度。
另外,教青局多年前已將本澳依法設立的補習社以及正在申請登記中的補習社名單及詳細資料上載至所屬網頁(http://portal.dsej.gov.mo),教育暨青年局在此呼籲家長在為子女報名參與補習前查閱該補習社是否合法,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未來,教青局亦會因應社會的發展需要,以及補習行業的運作情況,加強及進一步完善巡查機制,強化對補習社的監管與巡查工作,使本澳補習社能更適合社會的需要及更健康地發展。
社協委通過調升養老金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召開全體會議,討論政府建議調升社保各項福利金和津貼,獲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並追溯至今年壹月,其中養老金、殘疾金每月由3,000元增至3,180元。
另外,社協協調員、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勞資雙方對社保供款建議有不同意見,方案是每月供款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