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善豐花園前十人小組成員鄒家祥批評政府沒有認真協助小業主處理善豐事件,認為政府提供的八十個社屋單位並非居民的訴求,對小業主根本無用。他直斥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在協助訴訟上屬帶他們”“遊花園”,鄒家祥指張曾拋出多個方案讓他們跟進,但最後的回應均是不可行。律師歐安利明確表示訴訟費用須要約八百萬元,且只是“上車”的費用,更指出敗訴有可能要支付逾千萬元。鄒家祥又指善豐事件發展之初與行政長官會面時,崔世安曾表示將來有問題“政府一定幫”,“將責任人告到底”,他希望行政長官遵守諾言施援。鄒家祥解釋前日要求行政長官只是希望替他們申冤,希望政府先墊支協助小業主打官司,將來再向責任方追討費用。小業主將視乎澳大調查善豐事件的報告公布內容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對於政府提供八十個社屋單位予善豐花園小業主暫住,鄒家祥指出,這根本並非居民的訴求。他表示早在半年前政府已經向善豐花園小業主提供十多個社屋單位,但若果入住社屋,居民必須要以政府提供的六千元至九千元津貼租住,至今亦只有四至五戶申請入住,有關的配額到現時亦未用完,但現時政府再推出八十單位,對小業主並無用處,亦並非小業主“街”行動的訴求。
鄒家祥直斥跨部門小組的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認為對方表面上協助他們解決問題,實質是帶他們“遊花園”。他表示法務局曾聲稱協助小業主申請法援進行訴訟,但在小業主在進行一連串工作後,法務局最後指他們不可能獲得法援,張永春解釋善豐花園所有擁有車位的居民因個人資產值高於三十七萬元,已經失去法援的資格。
隨後張又提出所謂“一人救全家”的方法,意思是找出有合乎申請經濟援助的善豐戶主,由他們入稟啟動訴訟,但在小業主進行一大輪沉重工作後,結果又表示方法不可行。最後又再拋出另一方案,提出以善豐花園管委會的名義啟動訴訟,但他們至此對張永春已經不再相信。
政府日前曾表示啟動訴訟的費用不可能是八百萬元,只需要十多萬元。鄒家祥昨日表示,政府委派的律師歐安利一直表示,啟動此類複雜的訴訟費用須要約八百萬元,且只是“上車”的費用,歐安利更形容“架車仲未行得!”接著仍有其它費用,歐安利亦指出敗訴更可能要支付逾千萬元,且未包括他所收的律師費。鄒家祥反駁若只是需要十多萬元就能啟動訴訟,善豐花園管委會已經有足夠資金,當初亦不需要尋求法務局提供法律援助。
鄒家祥強調善豐小業主並非沒有共識,大家的共識是重建善豐及控告責任人。對於前晚的突然撤離行動,他解釋前晚收到政府的訊息是“一係見好收場,一係清場”,期間他們從媒體中收到訊息,有市民投訴指善豐居民行動擾民,有見及此所以決定撤離。他對是次行動對市民造成不便致歉,但強調行動並非終止,只是暫時凍結。鄒家祥又表示,善豐事件發展至今,最能夠替居民解決問題的是社工局及房屋局,他認為兩局協助工作是絕對做到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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