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局長容光耀承認,至今未有善豐業主正式申請入住政府提供的臨時單位。他表示善豐花園事件發生後,局方已向百多戶小業主提出可以緊急入住的臨時單位,直至二零一三年政府跨部門小組會議中,局方得悉部分小業主面臨加租和逼遷問題,故再度提出緊急救濟單位的措施。
容光耀強調,政府一直有預留單位作緊急救濟用途,安置受事故影響,且短期內沒有地方住的居民,而這些單位是不會影響公屋輪候戶。他又補充,政府提供的八十個臨時單位分散在本澳不同區域的公屋中,選擇入住的小業主毋需繳交租金,但水電和管理費要自付,且不再獲發租屋津貼。
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指出,政府預留公屋單位協助善豐花園小業主,這些公屋單位是政府預留用作緊急援助,不會影響公屋輪候戶。小組又表示,根據之前香港大學專家的報告,雖然指善豐花園沒有即時倒塌危險,但在未完成受損結構柱永久修復前,樓宇未達安全使用條件,基於安全考慮不能讓居民進入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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