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善豐花園事件解決方案。出席的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下月初公佈的補充性調查報告以及工務局開立的行政調查報告,可在技術及行政層面找出責任誰屬。他重申,須由善豐小業主達成共識,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賠償。張永春又稱,善豐事件涉及法律問題複雜,政府會利用等候調查報告出台這段時間,向小業主詳盡介紹法援和訴訟所涉及的問題。
善豐花園前十人小組成員黃楊照稱,部份小業主擔心司法敗訴,無法承擔龐大訴訟費用。他稱律師意見指有可能要打十年官司,敗訴的話費用要上千萬元,如何叫小業主獨自面對。也有善豐小業主建議「樓換樓」,由政府購買整幢物業改建成公屋,並以現時私人市場同等質量的單位換給小業主。議員崔世平希望小業主把握時間,共識出大家認同的應對方案。
有發言的工程師團體促請當局完善法律,釐清工程監督、檢測到最後驗收的責任誰屬。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回應稱,現時都市建築總章程中沒有工程監理的分工,驗樓委員會主要是對樓宇是否具備條件使用作出行政決定,至於技術行為,包括指導、監理由工程師負責,施工環節由承建商負責。他稱日後會研究將驗樓委員會專業人士方面加入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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