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指出,去年十月一日『綠巴』宣佈破產後,為確保公交服務及維澳員工,政府臨時接管該公司至今年三月底。社會一直憂心類似『黃的續約』事件再次發生,她本人亦多次呼籲當局在接管期內儘早『敲定』新方案,惟當局一直未有回應。甚至距接管期屆滿不足一月時,當局還大派『定心丸』,表示「正朝著由有意經營巴士服務者接手的方向處理,如未能趕及找到接手人,也會有後備方案」。而在距離期滿不足一個星期時,當局突然爆出「因問題複雜未能按時處理,需再延長租用『綠巴』資產三個月」,若此決定便是政府所說的『後備方案』,便再次印證之前公眾的疑慮,更嚴重損害特區政府形象及公信力。
梁安琪強調,從『黃的續約』,到『公天』事件,直至現在的『綠巴』新方案,當局在未到最後時限前,在處理這些公共事業時均一直對外宣稱除『既定方案』外,還有『後備方案』以作不時之需,至今卻全部被證實失信於民眾。而當局再三的大舉揮霍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已令一眾市民在失望之餘,難以相信三個月後『綠巴』問題能得到妥善解決。『三個月後會否還有「三個月」』已是大家盤旋在心中難以消除的疑問。
對此,梁安琪認為,當局要重拾公眾信心,必須汲取上述事件的教訓,儘早出台並公佈三個月後的新巴士經營方案及經營合同,供社會監督,避免三個月後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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