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澳書畫聯展”參展作品分為國畫(中國繪畫素材)、西畫(西方繪畫素材)及中國書法三個組別。作品須為近兩年內完成及從未在本澳公開展出的原作品,每一組別只可呈交作品一件。由於展場所限,作品連框架裝裱後尺寸不得超過三點五米高及一點五米闊。
參加者必須為本澳居民,且以個人名義參加。送交作品時,參加者除了須遞交已填妥的徵件表格及近照一張,並須出示有效的澳門身份證明文件。參加者宜對其作品加以適當的包裝,以確保運送安全,同時可自行為作品購買保險。主辦單位將於評審後,將為獲獎及入選作品購買保險。
聯展將設各組的“最佳創作”及“新秀獎”,主辦單位將邀請本澳及外地藝術家、畫評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日期稍後公佈。得獎者將獲獎金及獎座以資鼓勵。同時,主辦單位將於“最佳創作”獲獎作品中選出“最佳創作特別獎”,得獎者將獲邀舉行個人展覽,而每組的“新秀獎”得獎者亦將獲邀參加聯展。所有獲獎作品將由民政總署永久收藏。
報名表格及章程可於民政總署畫廊(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文化康體部(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19樓)、澳門藝術博物館(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民署各區服務站、各市民服務中心及綜合服務中心索取,或到民署網頁www.iacm.gov.mo下載。如有查詢請聯絡民署文化康體部電話8988 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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