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以往由維澳蓮運營運之標段的批給。交通事務局指出,重新公開競投需時約九個月至一年,而政府現時與維澳蓮運破產管理人簽訂的租約將於下月底屆滿,進行批給程序極具緊迫性;為確保公共利益,且考慮到經營公共客運服務的特殊性,需由具備適當經營能力的公司承接營運,故此必須儘快以直接磋商方式將原本由維澳蓮運營運的巴士路線進行批給,以保障廣大居民的利益。
交通事務局表示,曾有多個本地及外地的有意投資者與政府接觸,當局經考慮相關投資者是否具備承接維澳蓮運破產財產及進行良好管理所需的經營能力,政府現正積極與一本地擁有相關經驗的投資者加緊接觸,以磋商承接維澳蓮運標段之條件及相關安排,包括必須承諾聘任維澳蓮運在職員工,並保障其相關福利待遇等。除此之外,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亦參照廉政公署報告的意見,朝著訂立批給合同方向推進有關新合同之工作,相關進程將適時向外公佈。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預計本月內相關接觸將明朗化,可以向外公布進一步消息,確保原本由維澳蓮運營運的巴士路線服務平穩過渡。汪雲又表示,會按照廉政公署對巴士服務合同提出的意見,力求在租賃維澳蓮運期限結束前以符合公共批給制度情況下,尋找具備適當經營能力的公司承接維澳蓮運的標段,使巴士服務持續正常運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