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09年正式啟動收回閒置土地的工作,經過兩年的初步分析後,只是簡單地公佈了113個個案中只有48個可歸責,其他相關資訊則未有清晰交代,令公眾難以有效監察;而所確定可歸責的48個個案,也只是不斷重複地表示啟動了宣佈失效的聽證或續後法律程序,然時至今日,仍似乎未有正式宣佈任何一幅有關土地批給失效,更邊論成功收回土地。
面對本澳土地極其稀缺問題,特別是因此未能適時增建公屋,當局對於收回閒置土地的工作絕不能一再拖沓不前,更有需要開誠佈公向社會交代清楚。為此,議員陳明金向當局提出質詢如下:
1、政府自2009年啟動收回閒置土地至今已耗時近5年時間,直至今年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方針仍只是表示,對於已作初步跟進的48宗個案中,尚有部分個案情況較為複雜,還需要較長時間作深入分析。政府所謂的“複雜”體現在哪裡?究竟還需要多久的“較長”時間分析?是否又會藉此長時間拖延?到底有無切實舉措,以推動有關工作取得實質進展?
2、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曾於2012年2月回覆本人有關質詢時表示,對於65宗基於司法訴訟、司法轉讓、批給合同修改或圖則審批程序未完成等不能歸責於承批人的閒置土地,政府將會按照具體客觀情況,敦促土地承批人盡快落實相關土地利用計劃。現又兩年多過去了,這65宗未歸責的閒置土地,落實利用計劃的情況如何?倘仍有未落實的原因又是甚麼?當局如何有效敦促?
3、政府今次在處理上述涉及4,400多個公屋單位土地的同時,亦提前起動了公屋的相關規劃,雙線並行,期望土地的法律和商討程序完結時,公屋的規劃和設計工作可同步完成。對於閒置土地方面,倘要等成功收回再進行規劃,相信又要耗時。為此,政府是否也應雙線並行,對可能收回的閒置土地進行事先規劃,以便屆時可配合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盡快利用土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