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於二零一三年已表示基本完成草案《家庭暴力防治法》文本,待完成最後的完善階段,就能在短期內送交立法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如今二零一三年經已過去,草案仍未能送交立法會審議,當局也沒有任何解釋。直到今年二月,當局再表示會於今年首季將家暴法草案作最後修改並提交立法會,但首季過去,法案依舊未送立法會。須知對這樣一項重要的立法工作,當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未能兌現自己的承諾,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容易讓人產生質疑,一來質疑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二來質疑當局的承諾不可信,這些都有損政府的形象。當局勢有必要加快立法效率,以保障遭受家暴傷害的家庭。
因此,黃潔貞提出以下質詢
一、《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一再延期進入立法程序,請問當局當中到底存在什麼問題?
二、當局二零一三年年底已表示草案已基本完成,短期內將送交立法會審議,但到二零一四年二月,當局又表示草案快將完成修改,爭取首季正式進入立法程序,遺憾的是至今仍是只聽樓梯響,未見人下來。請問當局法案何時才能提交立法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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