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七月起分批發放。今年現金分享金額,永久居民為每人九千元,非永久居民每人五千四百元,合共有六十五萬多名永久及非永久居民受惠,而發放方式維持不變。政府將按年齡長幼分十個星期寄出劃線支票,首批於七月七日起收取,最遲一批於九月份收取,涉及的財政開支為五十六億五千多萬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以往的方式,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的金額為澳門幣九千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澳門幣五千四百元,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五十六億五千四百八十六萬九千二百元。
現金分享將於本年七月份開始發放,政府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退休及撫卹金的人士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公務員則連同七月份的薪酬同時領取。政府將按年齡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另外,本年度仍會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有關諮詢及協助服務。
另外,在澳門境外生活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如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只要能出示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亦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