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少市民投訴部分車輛的車頭燈改裝HID(高強度氣體放電)燈,且將燈的角度調高,刺眼白光經常令對頭車駕駛者或路人造成短暫「失明」,危及交通安全;以及車輛行使時發出擾人噪音等問題,本人早在四年前提出質詢,要求當局加強打擊及更新法規;當局回覆時亦認同需對《道路交通規章》的部分條文適時更新,並已積極展開修訂工作,但相關工作至今仍未有任何進展。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目前《道路交通規章》的修法進度如何,當局有否吸納社會意見和實際執法的具體情況,更新相關條文規定,並且制訂簡單明晰的可量化標準,確保駕駛者能夠容易遵守,亦減少執法時的不必要爭議?若有,具體的修訂內容為何?
二、有關打擊車頭燈改裝和調高角度、以及近年趨於嚴重的車輛噪音問題,針對前者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修法制訂明晰的可量化標準以便執罰;針對後者,當局有否考慮收緊現行標準?
三、據悉,由於當局僅對車牌的大小、字體大小、間距和顏色等有規格要求,但並沒有明晰車牌的反光標準,導致執法部門在執法時或會因無法拍攝清楚車牌號碼而難以對違規車輛作出處罰,當局在修訂《道路交通規章》時會否針對此問題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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