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強稱,他和另外兩位議員參與了緊急行政會後,同時認為有責任和有必要向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出有關意見,尤其法案中建議非公務員離任補償為百為之三十、特首任期內刑事轄免權,以至離任補償追溯期,均有改善空間,希望能交回委員會深入分析,完善相關制度。
他又稱,若立法會主席接納意見,本周二全體大會獲半數議員投票贊成的話,法案便能交回委員會重新審議,相信機會很大。至於交到哪一個委員會重審,由主席決定,可能交回第二常設委員會,或者另一個委員會,甚至臨時成立的委員會都有可能。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身兼行政會成員,被問到是否因為遊行而提出今次意見,鄭志強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有多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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