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政府在二零零三年出台法規監管網吧,相關部門也不時巡查,但仍有不少網吧經營者鋌而走險,利用青少年好奇心、自控能力等特性,向他們提供誘惑,違規經營。其中,有網吧沒有安裝過濾色情和暴力的軟件,放任未成年人進入色情網站,亦有允許青少年於法定時間以外進入。自從控煙法生效後,室內全面禁煙,但據二零一三年的控煙執法數據顯示,票控個案最多的違法場所分別是遊戲機中心(共一千七百一十宗,佔百分之二十一點六)和網吧(共一千五百二十宗,佔百分之十九點二)。因此,如不加強對網吧和遊戲機中心的監管,不單對青少年的心智造成不良影響,也大大損害他們的健康。
遊戲機中心也是青少年喜歡流連的地方。現時,民署發牌的遊戲機中心目前超過三十個,但規管遊戲機中心的法律不足,不少商人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帶,購置或改裝博彩成份濃的遊戲機,甚至有人私自將遊戲機代幣兌換成香煙或現金,令遊戲形同賭博。因為法規對博彩遊戲監管缺位,致使遊戲機中心的博彩性遊戲大行其道,對學生及青少年造成嚴重影響。年輕人普遍心智未成熟,容易沉迷賭博,政府必須加強巡查執法,清晰相關法律指引內容,防止含有賭博成份的遊戲機流入遊戲機中心。
為此,議員陳虹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規管網吧的法律已經生效十一年了,隨著社會的發展,網絡對青少年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網吧提供的網絡遊戲早已較遊戲機中心吸引。請問政府會否考慮修法,將進入網吧的年齡從十二歲增加至十六歲,與遊戲機中心看齊?會否效仿內地對網吧的監管制度,考慮在中、小學校園周圍的一定範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予開設網吧?
二、現時法規對於網吧的監管由民署、治安警察局等部門負責,請問跨部門合作的成效如何?怎樣加強聯合巡查的工作?當中有否涉及屢罰不改的情況,對此當局有何跟進措施?對於多次違規的網吧會否考慮修法加強罰則、增加其法定義務等方法以增加阻嚇力?
三、本澳不少遊戲機中心設有含博彩成份的遊戲機,如跑馬機、老虎機、賓果機等各類單靠運氣的遊戲。這些遊戲儘管沒有以現金作為獎賞,但大部分遊戲都可透過積分換取禮品甚至超市代金券。青年人一旦沉迷賭博遊戲,將不利於學業及身心發展。請問有關部門會如何加強執法,對已設有含博彩成份遊戲的遊戲機中心作出檢控?當局會否盡快修訂監管遊戲機中心的法律,加強規範遊戲機類型和增加對遊戲機中心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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