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物業管理清潔及保安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該兩工種最低時薪訂為三十元,檢討時限也由原建議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有市民昨日在澳門論壇上就最低工資問題認為立法有迫切性,並以個案為例,指出有工人做足十二個小時,卻付不起屋租,維持不到生活,被迫辭職回內地居住,“屋租同豆豉鯪魚罐頭唔會等埋先加”。也有市民建議將最低工資擴展至其它行業,人力資源公司亦支持全面實施最低工資,但認為要平衡勞資雙方權益,考慮成本效益和績效壓力等問題。
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物業管理和清潔等是工時長、工資低的工種,有需要盡快實施最低工資,她又認為時薪訂為三十元是最基本水平,但法案訂明法律通過後等一百八十日才生效,故必須積極討論讓法案盡快通過加快實施,否則現時訂定的最低工資金額將會滯後。她又稱,參考香港實施最低工資,並未有出現裁員潮,相反吸引到更多人投身勞動行業。
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稱,並非業界不想調整工資,而是唯一收入來源管理費無法上調,資方在這個方案中的角色是被動,若實施最低工資,成本定必轉嫁到物業管理費上,甚至可能造成一些管理公司結業。他又稱,若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將令人資更均衡,相信短期內市場亦會自動調節。
出席論壇的勞工局副局長丁雅勤稱,經過綜合考慮得出今次方案,亦是勞工局最初建議二十三元至三十元的諮詢範圍內。對於立法進度被指太慢,她解釋本澳首次研究和制訂最低工資法案,故需要更多時間準備和溝通,才有助實施得更好。對於市民要求最低工資擴展到其他行業,她稱需視乎目前法案未來的實施情況和實施後的社會訴求,再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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