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公佈後,有團體反映,這批受惠人之中估計大約三成為智障人士,而大部分重度或極重度的智障人士家庭之前沒有為他們供款,致使他們無法受惠於新措施。更有社服人士反映,當局推出計劃前並沒有運用好諮詢機制,聽取復康機構的意見及了解實際情況,甚至也未曾在復康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有關的想法,認為做法欠缺透明度。
因此,議員陳虹提出質詢:
一、現時臨時殘津暫定實施時間為一年半,屬短期性措施,對於因沒有供款而未能受惠於計劃的殘疾人士,政府有何援助措施?會否考慮參照長者社保供款方式讓殘疾人士可以一筆過補交供款,以使他們有資格領取臨時殘津?
二、現時社會保障制度未能關顧所有的殘疾人士,臨時性殘疾補充津貼亦屬暫時性質,會否考慮把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轉變成恆常制度,並與社會保障基金現有制度脫鉤,改由社工局負責,為未能在社保體系中得到保障的殘疾人士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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