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時合同年期已過一半,專營公司一直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長遠的供氣方案,當局早前更表示,自二○一○年起已要求中天提交長遠的供氣方案,直至去年四月,中天始向當局提交了一份二○一四至二○二一年的長期供氣合同,但提交的長期合同中,存在眾多不合理的地方,包括未能確保長期供氣安全、供氣不穩定、對中斷供氣欠缺罰則,以及天然氣門站價上升將近一倍,若政府接受此購氣方案,天然氣發電成本亦相應增加約一倍,影響民生。
就上述問題,本人早前已透過書面質詢當局,但當局並沒有正面回應本人的問題。
為此,議員關翠杏再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早前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指出,針對專營公司仍未能提交政府可接受的長遠供氣方案,當局已重新要求專營公司在限期內修訂及提交符合要求的長期供氣方案,否則政府將嚴格按照專營合同規定,作出必要的跟進和處理。究竟當局所指的限期是何時?倘專營公司繼續未能履行合約,基於公眾利益,政府會否取消其專營合約並重新開投?
二、當局二○○七年已確立了能源供應策略,亦規劃了天然氣市場的三層結構。現時,本澳天然氣發電已斷氣三年、城巿燃氣只能供應石排灣和橫琴澳大、天然氣公交更擱置多年、專營合約時效已過一半仍未能有長遠的供氣方案,為何當局對相關專營公司此等無所作為的情況跟進乏力?針對天然氣應用現實遠遠落後於政策要求,當局會如何作出補救?
三、現時全球大部分地區均已將傳統高污染的柴油的士改用石油氣或天然氣,本澳在推動落實天然氣公交方面有何計劃安排?具體時間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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