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議會和社會訴求,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今年一月回覆議員口頭質詢時曾承諾,政府會切實負起有關責任,將會聯合各範疇和相關部門共同尋求在法律制度上堵塞漏洞。
為此,議員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究竟從法律源頭堵塞輸入外僱亂象的研究工作是否已啟動?預計何時會有方案?
二、法律研究修訂需時,在此之前,當局會否出台措施禁止外籍人士以旅客身分在澳「搵工」、「轉工」,一視同仁規定所有國家地區的人士均必須在原居地獲聘後、持工作簽證才能入境澳門工作?
三、外地僱員是基於持有外僱額的僱主聘用而來澳工作,當勞動關係結束時,理應立即返回原居地。但現時卻有不少外僱可繼續留澳「搵工」,再以旅客身份轉工獲得新的「藍咭」。到底當局會否及早完備外僱的退場機制,出台措施限令外僱離職後必須限期內返回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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