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瘋狂,市民普遍冀望政府有更大的作為,積極物色土地興建公共房屋及增加私樓市場的供應量,抑或推行「先租後買」政策,至少可以保障居民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居住環境,不用因為業主頻繁大幅加租不斷被逼遷。但是,政府至今沒有規劃出任何藍圖,只是不斷以土地資源緊缺、自由市場為藉口,擠牙膏式推出零星的公屋計劃,對於繼續攀升的私樓市場更是束手無策。
政府頻繁拋出房屋政策,卻沒有對應的土地儲備支持,令市民覺得政府在畫餅充飢。市民有疑問,為何政府批給娛樂場可以百萬平方米、大片大片的批出,而對於公共房屋用地卻一再表示缺地?大家很不理解,政府庫房水浸,為何連居民的居住問題都處理不好!到底是政府施政能力低下還是有人在消極作為?
為此,議員施家倫向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一、政府一講到房屋問題第一個列的障礙就是「搵地難」,但是卻有不少發展商囤積土地多年不發展。有團體統計閒置土地多達三百七十五幅,政府二零零九年卻只選擇了一百一十三幅已批給但未有發展的土地進行清查其閒置原因,其他閒置土地的情況如何?當中有無可供發展房屋的土地?對於社會一直要求建立公屋土地儲備制度,當局有何實質回應及具體的作為?
二、政府曾聲稱要建立土地資料庫,對土地利用情況採用自動化監察系統進行監管,請問該類系統建立及使用情況如何?政府年度施政報告推出公私樓發展計劃的時候,會否充分利用土地數據明確提出施政計劃所對應建設用地?
三、政府從掌握到真正利用現有「潛力」的土地,還需經過一段較長的過渡期。如,閒置土地要定性、追責,舊區要待立法、規劃,填海地要等工程完工。政府在過渡期間的工作直接關係到將來可否善用這些土地資源。請問政府針對不同性質的「潛力土地」分別作了哪些具體工作?取得了國哪些具體的成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