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七月二十三日就《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進行公眾諮詢,隨後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就《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草案開展了為期四十五天的公眾諮詢工作,並表示爭取於二零一二年底提交予有許可權實體審議。《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作為政府構建長者保障體系和制訂長者福利政策的法律基礎,不僅確保長者享受應有權益,亦有助於完善長者安老體系。然而,在完成諮詢後,相關立法工作至今未見進展。
長者安老保障,既是特區政府對長者關懷與照顧的體現,更是確保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未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龐大的長者群體將對澳門醫療系統、政府財政開支、社會及家庭照顧等方面帶來沉重壓力。當務之急,政府必須未雨綢繆,為長者構建完善的福利和系統性的支援網,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
為此,陳明金提出質詢如下:
一、《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立法工作拖沓至今仍無下文,政府有何解釋?可否公開目前立法進展及明確時間表?
二、近年來,特區政府致力提倡及推動「家居照顧,原居安老」的政策方針,而這項政策的實現必須依靠家人、政府與社會之間互相配合、形成一個有效地支撐網絡,其中,政府的支援發揮著關鍵性作用。為此,針對現有的支持和鼓勵政策是否能夠滿足長者原居安老的需求與期望,政府是否做出評估和檢討?就越來越多長者反映因居住、經濟問題被迫成為獨居長者或隱蔽長者,面臨著缺乏照顧、出行不便等生活困難,政府有何針對性措施跟進支持?
三、二零一二年底,特區政府組成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研究小組,以制訂完善安老政策及第一個十年行動計劃,預計在二零一五年底向社會公佈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六年的養老保障施政計劃。對此,政府是否可以適時公佈階段性的計劃草案或釋放相關信息,讓公眾可以參與其中並及時提出意見,避免閉門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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