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林炳輝表示,根據各證人的證言及書證等,沒法證實有任何人刻意收藏有關十幅墓地的原始文件,亦沒法證實四名被告曾收藏文件或者拖延遞交,以及沒證據顯示檢察院的介入威脅到四名被告的利益,因此沒法推斷四人有犯罪意圖。林炳輝表示,此案欠缺瀆職案的客觀和主觀要素,宣判四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民署管委會前主席譚偉文在獲判無罪後表示,法院作出公正裁決,證實各嫌疑人是無辜,還自己一個清白,令事件真相大白。當被問及會否繼續留在民政總署工作的譚偉文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現階段暫時沒有任何補充。
作為案件輔助人的律師歐寶蓮對於四人被控涉瀆職宣判罪名不成立,她表示以平常心看待。歐寶蓮表示,在檢察院對案件製作出控訴書後,她以輔助人的身份查看有關的檔案,她本人以及檢察院均認為「有證有據」,在控方結案陳詞時亦充分提出相關犯罪證據,但昨日「法官大人話睇唔到證據」,她強調對結果當然不服,但尊重合議庭的判決。
歐寶蓮又表示自己不會對案件上訴,她解釋案件審訊了七個月,在事件上對她本人以及其家人,都受到很大的壓力,亦妨礙了她本身律師的工作,但她亦指出,如果她是檢察院就一定會上訴,她表示上訴權在於檢察院,但至於檢察院會否上訴則要看下一步。
去年六月,刑事起訴法庭正式起訴民署前正副主席譚偉文、李偉農以及馮惠星、邵國權等四人在「墓地門」事件中防礙司法公正。檢察院指出在調查十幅墓地批給期間,身為民署委會主席的譚偉文刻意拖延向檢察院提供資料,而同案另三人亦順應譚偉文之要求,拖延向檢察院提供墓地批給的原始文件,檢察院認為四名嫌犯「共謀合力」妨礙司法公正,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涉嫌觸犯瀆職罪。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