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政府保證市民的食品安全,議員陳美儀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在內地曝光「福喜肉」事件後,雖然有關餐廳停用了來自該問題企業生產的原料,但當局如何監管確實已真正停用上述原料?能否盡快對已停用的剩餘原料進行檢測,以確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今後當局能否建立食品安全問題的追溯制度,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二、《食品安全法》(第5/2013號法律)規定,民政總署負責監察該法律的實施,并被賦予了相關職權,如「統籌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就訂定食品安全政策提出建議」、「收集樣本及化驗和檢測食品的安全性」、「進行食品安全的風險監測及評估」、「編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調查及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等。民署能否盡快檢討本澳進口食品的監管和檢測制度?能否建立澳門自己的進口食品化驗檢測制度,改變目前多是依靠食品輸出地化驗檢測的現狀,為市民把好進口關?
三、雖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中心已於去年十月成立,但由這次問題食品能夠輕易進入本澳售賣的事件中,已經反映出當局在保障食物安全的工作上還存有很多弊端,包括:與外地通報機制失效,發現問題時的應變遲緩,以及向市民發放消息又不清晰等,對此,請問當局認為《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中心還有哪些方面需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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