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昨日出席第二界別座談會前接受傳媒訪問,他強調不是取消「街影」條例就等於將樓宇放高。他解釋,過往街影條例的執行曾經歷某些特定條件或在政府頒布的區域沒有依從,直至歐文龍貪污案其中一宗案件,法官明述有此項條例,又重新執行。他補充稱,在今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以及《城市規劃法》都有嚴格要求,政府亦嚴格遵守,並希望在下屆政府完成制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往後便毋需擔心會出現特定條件及自由裁量權的問題,小區規劃更會定好每一個圖則每個項目,由城規會討論,相信更能體現宜居的目標。
崔世安又稱,根據三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城市規劃法》未來在完成總體規劃後,就會開始小區規劃編製工作,這些工作將會詳細訂定建築物相關的用途、高度、地積比率、可建面積及覆蓋率等規範,而有關規劃草案更會經公眾諮詢及聽取城規會意見才制定,並以行政法形式公佈後實施。據建築業內人士指出「街影」條例中的七十六度斜角線的規限,只是樓宇高度限制的其中一種方法,以確保建築物低層能均勻採光。
崔世安強調,《都市建築總章程》現正進行修訂,相關的「街影」倘要取消,需要社會同意支持,未來亦會展開諮詢,並由政府提案。他稱現時本澳控制樓宇高度,已有高度限制、容積率及覆蓋率三項把關。而今年三月《土地法》,《城規法》和《文遺法》出台後,加上有城規會把關,其實限制樓宇高度較以往更嚴謹,取消「街影」條例,可以說省卻繁複的程序,樓宇設計可以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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