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人分別姓葛,女性,二十五歲,安徽人;姓艾,男性,三十歲,黑龍江人;姓馬,男性,三十歲,河北人;事主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內地男子。案情透露,事主在內地透過微信認識葛女,日前兩人相約到澳門賭博,入住路城某酒店一房間,期間葛女拿出一部手提電腦,不斷遊說事主在網上進行賭博,並以電話通知另外兩名涉嫌人到場,三人再次遊說事主參與網上賭博,並聲稱可得到優惠,只需十萬元港幣現金,可獲得五十萬元網上籌碼進行投注,事主同意賭博後最終輸掉該五十萬元籌碼,隨即被涉嫌人強迫簽署四十二萬元的欠單,及禁錮在房間內等待籌錢還債。
事主致電友人籌款,友人指出網站有可疑並代為報警求助。司警接報到場救出事主,拘捕三名涉嫌人並搜獲欠單及手提電腦,經調查後,發現有關網站在香港開設,網站十分簡陋,賭局輸贏比率由電腦控制,通常無法勝出。司警將三名涉嫌人以加重詐騙、不法賭博及禁錮等罪移交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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