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指出,澳門回歸以來,刑事案件從嚴重暴力犯罪轉為以經濟和博彩為主,類型亦多樣化。近年因交通意外導致傷亡的罪案有上升的趨勢,引起檢察院關注,當中以醉駕及毒駕最值得關注,他認為本澳相關的刑罰過輕,很少見到嚴重的交通事故引致有人傷亡會以實際的徒刑執行,甚至可以處於五年以上的監禁,但他認為交通事故中,特別是在惡性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的傷亡可以相當大,如果從罪刑相適應的原則,有些刑罰與罪行本身就不是太適應,認為有需要加強罰則。
另外,本澳汽車大幅增長,市民對汽車的追求等,何超明認為有關罪案的上升可能與駕駛者數目增加有關,他指出近年來經常聽到有跑車撞傷人,甚至撞死人,車輛在斑馬線撞到學童、老人等,又或是清晨時份在迴旋處、行山或跑步的地方出現嚴重的傷亡事故,何超明建議從預防入手,控制車輛增長和教育駕駛者,除了控制車輛的增長,亦可以參考鄰近地區的制定扣分及停牌制度,亦要改變刑罰及處理案件的程序。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