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帶走自稱租客男子
據女業主表示,位於新口岸鴻安中心第三期的單位曾被租客用作經營非法旅館而查封了七個月,解封後她近日委託地產中介放租單位,但發現之前的違法人懷疑再租用該單位經營非法旅館,故拒絕繼續放租,昨日打算更換單位門鎖時,懷疑屋內住了不少人,於是報案。警方接報後派出多名警員到場向女戶主了解情況,單位內有多張棉被和拖鞋,地板擺放了床褥和行李箱,屋內有一名自稱租客的男人,跟隨警方返局協助調查。
非刑事化打擊成效差
陳德勝稱,該單位曾被租賃用作非法旅館,違法人潛逃後,最近竟再透過另一地產公司租用同一單位,他批評當局不單沒盡力追尋違法者,更由於非刑事案件,警方只能配合執法,每一個案均交回具權限的旅遊局處理,但旅遊局通常在傳召及登報也找不到違法經營者時,可以做的便是將單位解封交還業主,算盡了當局的責任。
陳德勝稱,女業主不但蒙受經濟損失,名譽亦受損,親朋好友均誤以為她經營非法旅客。他促請政府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列為刑事,並建議將違法者名單發放給地產中介,提醒他門當局正尋找該名違法者,若有任何發現應盡義務告之當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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