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人姓王,女性,三十四歲,越南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職業美容師;事主姓李,女性,三十多歲,內地居民。案情透露,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凌晨四時許,事主與一名女性友人在商業大馬路友邦廣場四樓某的士高消遣完畢後乘坐升降機離去,在升降機內事主友人因不滿涉嫌人一伙高聲嘈吵而發生口角,隨後涉嫌人聯同另一名女子向事主兩人襲擊,雙方由升降機內打鬥至大堂,期間涉嫌人除去自已穿著的鞋用作襲擊事主的頭部,導致事主右眼受傷流血,之後涉嫌人等離開現場,事主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證實右眼球壁破裂,經醫生鑑定為右眼創傷性失明,判斷為身體完整性受到嚴重性傷害。
本月二十二日凌晨時份,事主當時的同行友人在漁人碼頭遇見涉嫌人後立即通知警方,司警到場截獲涉嫌人,經調查後,司警以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將涉嫌人移交檢察院偵訊,並繼續追緝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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