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姓陳,五十三歲,澳門居民,的士司機,治安警現以拾遺不報罪名,將他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情指,男事主四十五歲,浙江人,今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三時許,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同行一名友人分坐兩部的士往外港碼頭,當時事主將自己的行李箱放於友人的士車尾箱,當抵達碼頭發現友人忘記幫他取回行李,內有事主的內地證件、港幣二十五萬元、人民幣六千元,由於事出突然,未有記下的士車牌,於是報案。警方事後鎖定一部黑的調查,直至前日,在黑沙環涉案的士司機的住所將他拘捕,現場起回事主的物件,但現金只剩四萬八千元,有人因一時貪念將乘客財物據為己有,大部份款項已賭輸光。
治安警稱,類似案件近期亦發生過,作案者專選擇昏暗街道,難以看清車牌的情況下落手,趁乘客甫下車仍未取回行李之際即踩油離開。警方呼籲乘客將貴重物品隨身,上車時先記下車牌和司機資料,不幸有損失可報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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