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服務人員獲最低工資保障屬現行政策,故不應因為即將立法擴大適用範圍而受到影響;而事實上,即使多年來仍未訂立最低工資法律,政府都曾經決定調升外判人員的法定工資水平。況且立法需時,即使法律獲通過亦未必能即時生效。百物騰貴、通脹迫人,當局不應該不斷以立法為由,拖住「靠份糧開飯」的外判基層僱員的調薪進程。
為此,議員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二○一三年六月至今接近一年半的時間,政府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的基層僱員之最低工資水平仍未作調升,依然維持時薪二十六元、日薪二百零八元或月薪五千四百零八元,面對通脹壓力,生活素質不斷降低。當局會否立即檢討為公共部門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僱員的最低工資水平並作出調升?
二、若當局會進行檢討,究竟何時能落實有關工作,助外判基層員工獲得調薪及紓緩生活壓力?
三、為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當局有何措施確保政府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的職位優先安排由本地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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