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四男一女,分別姓牟、姓肖、姓孫,兩名姓張,年齡二十二歲至四十六歲,當中三人是非法入境和逾期逗留,其中孫姓嫌犯涉及一零年另一宗販毒案。司警現以販毒罪名,將五人移交檢察院偵訊。
司警表示,前日上午七時半,接獲舉報指新口岸一間酒店客房內發現毒品,經到場調查,房內人士早已逃去,其後在該酒店同一樓層繼續監視偵查,直至昨日上午十時半,截獲一名返回另一個房間的內地女子,在其身上搜獲少量冰毒,並在她租住客房內拘捕其餘四名內地男子,搜出冰毒、麻古、氯胺酮,以及吸毒工具,毒品市值七萬多元。
司警相信這個販毒集團已運作數月,專向賭場和夜場人士提供毒品,並提供酒店客房吸毒,案中相信尚有人在逃,正跟進追查。
另外,司警拘捕一名涉嫌販毒本澳男子,他利用微信和短信方式聯絡買家,並駕駛汽車“送貨”,司警日前在嫌犯位於花王堂區的住所附近將他截獲,隨後在他的汽車和住處搜獲六克多可卡因、包裝和吸食毒品工具。
刑事司法互助達共識
港澳判決可跨境執行
【本報訊】港澳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基本敲定,檢察長何超明表示,雙方就兩地在犯罪後的行為認定和判決的執行已達成共識,爭取明年初簽署合作協議。被問及日後香港法院可否執行本澳法院對香港商人劉鑾雄的處罰?何超明只強調協議簽署後相信可對兩地的犯罪起震懾作用。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希望港澳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後,可堵塞利用區域空間逃避處罰的問題。
何超明昨日表示,港澳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商談十分順利,雙方在法律的原則和法律可以做的措施上有很多共識,相信可解決兩地在犯罪後的行為認定和判決的執行。被問及港澳簽署協助後,香港法院可否執行本澳法院對香港商人劉鑾雄的處罰?何超明只強調協議容包括判決的執行,相信可對兩地的犯罪起震懾作用。
何超明補充,港澳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初步有三點原則,分別是各自依照當地法律付諸可以實行的措施、合作中兼顧效率和可保障各方法律利益。他又稱,現時港澳尚在商討刑事司法協助的技術問題,相信近期會有最後的突破,爭取明年初簽署。
來澳出席研討會的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港澳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大方向已經敲定,兩地的相關工作小組仍在商討文字表述等細節問題,現階段已達最後期,待雙方同意文稿後,港澳會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香港亦會進入立法程序配合相關合作安排。
袁國強表示,十分關注香港人在澳門犯罪,利用區域空間逃避處罰的問題,港澳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安排後希望不會出現這種問題;至於港澳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概念原則,袁國強表示細節文稿仍未敲定,現時不方便透露。
檢察院昨日上午舉行研討會,邀請內地和香港司法官員來澳,探討“一國兩制”下的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表示,在內地與本澳案件協助機制的建設上,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澳門特區檢察院共同推動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安排,在多次磋商後,已基本達成共識,希望雙方力爭早日簽署相關安排,把兩地檢察機關交流與合作關係提升到一個新的階段。
萬春又表示,由於內地和港澳區域司法互助協議的缺失,當前利用港澳特殊地理位置的跨區域犯罪活動比較猖獗,建議三地司法部門加強溝通、磋商,盡快簽署相關的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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