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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要兌現 控車增長莫遲疑

2014-12-21 00:00
政府二零一一年提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當中明確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又以控制私人車輛增長的手段,務求打造澳門成為宜行宜遊的綠色交通城市,惟政策方針公佈至今有三年,公交政策經歷空前失敗,新巴士服務模式效果差強人意,在綠巴鬱鬱而終,新時代取而代之,政府仍在花時間摸索合適的巴士服務運行模式;的士違規亂象同樣神憎鬼厭,遏而不止,為人詬病;控制車輛增長改善交通擠塞更是紙上談兵,交通事務局曾聯同一班外地學者專家公布本澳車輛購買及使用稅費調研結果,研究指出,如不推動新的車輛管制措施,預測本澳至二零二零年,部份繁忙路段平均車速會由現時每小時十五公里,下降至每小時五公里,與步行差不多,意味著居民的出行時間會大大增加,輕軌落成前,交通堵塞情況會更嚴重,惟至今未見當局有任何控制車輛增長的策略性方案提出,有的只是簡單一句知易行難。

面對交通擠塞問題,當局慢條斯理研究對策,唯一積極的是鼓勵大家使用公交,減少?車,政府投入大量公帑,推動新巴士服務模式,結果到處巴士,一車接一車,跟公交專道無異,加上發財巴、旅遊巴,每日穿梭於主要幹道同旅遊區,同時私家車輛新車落地愈來愈多,又因為「搭的難」,政府繼今年發出二百個的士牌後,已有計劃明年繼續發牌。彈丸之地容納二十多萬輛車,要路路暢通是不可能的事。政府在研究加強對機動車輛管理,現時只從車位管理和驗車年期著手,縮短咪錶時間和驗車年期,以至與環保局就尾氣排放標準進行諮詢,推廣環保車輛,這一大推措施和政策,其實只屬補救性質,見步行步,欠缺針對性解決核心問題,其實是治標不治本,盡快落實控制車輛增長的有效措施,方為上策,否則問題只會愈來愈嚴重。

人車密度世界前列

本澳車輛數目正不斷膨脹,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澳門回歸後車輛增幅相當驚人,車輛增長超過十七萬架,平均每年增加一萬多架,截至去年機動車輛總數超過二十二萬架,可怕的是還在增長。有議員在立法會上指出,現時平均每月新登記車輛超過一千五百輛,若按照呢個增幅計算,預計今年底全澳車輛總數達到二十四萬輛。按照本澳人口比例計算,不到三個人就有一部車,彈丸之地的澳門在道路和交通建設上受到一定限制,不論行車和泊車早已出現超負荷的情況。據國際機構統計,本澳每公里道路的汽車密度達二百零六輛,世界排名第三,當然塞車!澳門人口和車輛密度均居世界前列,試問怎能做到休閒旅遊、公交優先的綠色宜居宜遊城市?如何控制車輛增長,社會提出不少建議,當中從稅費著手為主,包括調升進口稅、銷售稅及牌費,增加駕車成本,嘗試用以經濟手段調控。

小城澳門面積僅二十八點多平方公里,地少路窄,人多車多,是交通擠塞的主因,作為一個旅遊城市,走到街上只有窒息感覺,卻無休閒的感受。截至今年十月,本澳車輛數量為二十三萬七千部,較去年同期增加一萬二千部,按照本澳整體陸路交通政策訂出的目標,是希望車輛年增長率由過去十年的百分之五點七,降至未來十年內的百分之四,面對本澳車輛數目不斷膨脹,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重提該目標,又稱當局會陸續實施較強的管制政策,如現在的分時段泊車管理亦是其中一種手段,希望以控制性較強的方式,達致這一目標。汪雲指出,澳門使用車輛費用相對較低,環顧世界各地均是按步就班提升費用,從而減低用車的欲望,被問到會否增加買車稅項或行車稅等,汪雲稱,會逐步評估本澳情況,現時本澳車輛年增長約百分之六,不可能等到輕軌建成,可能之前就要提出車輛管理制度。

加重成本效果難料

然而,提高駕駛成本來控制車輛增長,屬於一種叫駕駛者自願放棄的方法,負擔得起就繼續?,負擔不起就迫大巴。不過按照現時經濟情況,澳門人要負擔一部車的開支應該卓卓有餘,當下馬路上只見靚車,不見殘車,可知一二。稅收和牌費再高都會有個譜,絕對不會是一部車的價錢,加重成本能否達到控制增長的效果難料!或者可以雙管齊下,加大成本之餘,控制車輛入口量,以類似限購方式,控調車輛無限增長,同時可參考內地如單雙號車牌出行的限制,或可減少交通擠塞。

 

 

 

 

理想脫離現實

公交優先枉然

巴士服務由政府主導下跌跌撞撞,三年多以來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服務始終未能盡如人意。由毫無經驗的政府接手支配運作,只能證明夢想與現實的確存在差距,而且落差非常之大,還得花上人力物力、時間和金錢去逐步修正。政府按自己的意願增路線和加班次,盲目地應付社會急速發展所產生的出行需求,惟政策過於理想化,實行起來卻處處碰壁,結果跌得焦頭爛額,最慘吃力不討好,換來的是巴士公司有微言,市民大眾多怨言。前陣子,立法會舉行口頭質詢會議,巴士服務是議員質問政府的其中一項逃不掉的議題。對於政府投入大量資源下,巴士服務仍無法令公眾滿意,交通事務局的回應只有一堆數字,解釋為配合城市發展和公眾出行需要,巴士路線和車輛數量均較舊模式時分別增加逾兩成和四成,達至六十九條和七百九十九部,乘車客流量和巴士出車班次均有大幅上升,三間巴士公司現時平均每日出車班次約九千多個班次,較舊模式時增幅約五成。當局所強調的是數量而非質量,正如前面所述是盲目的應對策略,車多班次增,始終覆蓋不到人口膨脹,本澳交通狀況根本不允許這樣做。

支配調導不符需求

核心問題處理不好,其他問題只會繞著轉圈,陷入死胡同!作為主理交通事務的部門應該明白。無奈引入新營運模式後,政府掌握巴士路線、服務班次和站點設定等主導權,以為可以更靈活調整路線。按自己所想去做,卻莫視實際執行者的意見,要不然巴士公司唔會出到聲要求取回調度權。巴士營運商認為巴士服務在政府主導下,審批增加巴士班次需複雜的行政程序,致使服務與社會需求脫節,未能真正落實公交優先。現時的巴士班次仍按當年與政府簽訂合同時的規定,但社會發展人口增多,載客量隨之大增,但班次未能按現況作出改變,在政府支配巴士服務之下,營運公司難有主導權回應社會需求。營運商認為合同雖有嚴格規定,但應有條件和適時按實際需要調整。作為營運者都感受不到“公交優先”,唯一感受到是乘客所要求的公交服務與實際有明顯差異,因而形成矛盾,不時發生司機和乘客衝突的畫面,政府在推行公交政策時應以客為先,而非以巴士行駛的公里為先。

歸根究底,購買服務這種合約模式好無為,政府落手落腳,出錢搵自己笨都不緊要,最弊成效不彰。綠巴破產後,政府找來另一家公司接棒,合同亦由購買服務轉回公共批給,還原基本步。當局之前誓不低頭,最後還是要叩首面對現實。現時政府與其餘兩家巴士公司正就巴士合同轉制問題進行商討,當局稱兩巴同意轉換新合同,但必須尊重原有合同安排,現正進行較細緻的磋商工作,畢竟牽涉到兩個法律制度,必須要先釐清幾個原則,如尊重原有的公開競投情況,另一方面亦要符合現有法律狀況,目前正整體進行中,暫時未有原成時間表。而營運商認為目前現時最大問題是合同中營運商沒有班次調度權,無法按實際情況發車,令服務與市民期望有落差,若新合同在這方面一成不變,根本無法能滿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她又認為當局將新時代合同套用到他們身上,做法未有考慮舊營運商實際情況,至於年內能否解決合約問題,需視乎商討進度。

新合約仍非自負盈虧

不過話就話合約由購買服務轉回公共批給,但仔細觀察,政府仍然要投入公帑,只是名義上由服務費變成財政援助,票款不過政府手而已,嚴格而論,巴士公司都不算自負盈虧,雖則與服務評鑑掛,事實上只屬數字加減遊戲。當局在巴士服務上一直強調政府主導,希望能夠回應社會對巴士服務需求,硬要插手支配營運商的調導。其實要公共服務做得好,有效監管制度最重要,嫌多嫌少營運商各下自理,達不到政府要求便處罰。另一方面,票收應由市場自己調節,加價與否由政府審批,奈何政府話要實行低票價政策,資助市民搭車,其實亦非大問題,只要在批給上訂明條款便可,如學生和長者憂惠可繼續實行,一般市民,今時今日人付多一蚊幾毫相信不會有太多反彈,偏偏政府要將問題複習化。

 

 

 

 

 

 

 

 

違規的士有恃無恐

害群之馬開天殺價

的士違規情況已非新鮮事,奈何總是遏而不止,根據政府統計資料顯示,今年頭六個月,交通事務局聯同治安警採取一百六十多次聯合行動,連同平時稽查,一共發現近四百宗的士違規個案,當中大部份涉濫收車資,佔三百宗,其次是拒載八十二宗。的士濫收車資嚴重,長期為人詬病,惟未見收斂,相反變本加厲,?客不手軟。早前一名的士司機從觀光塔接載一名日本遊客往路?城金光大道,不單無「落旗」按咪錶收費,更開天殺價,原本六十元的車程變成港幣一千五百元。事件中的日本遊客上車後已發覺司機未有「落旗」,可能人生路不熟,未有加以詢問,但當抵?後事主付了港幣五百元,司機卻稱車資不足夠,要他多付港幣一千元,事主未有爭論照樣付款,合共給予司機港幣一千五百元,該名遊客事後向相熟的導遊查詢的士收費情況,始知有人嚴重濫收車資。

司警事後接報調查,將涉嫌詐騙的司機帶返調查,他直認不諱在無「落旗」的情況下收取事主一千五百元,但車程實際收費約六十元至七十元。由於案件屬半公罪,必須由受害人提告,礙於事主因為行程問題最後決定不追究。司警根據法律規定不能提起刑事程序,但已將個案向交通事務局反映。今次事件濫收車資二十多倍,簡直是亂收費、隨意收費,完全無王管,再次反映事態之嚴重。這些違規行為更恐怕是冰山一角,而非業界所講的害群之馬,惟取證究辦存在困難,加上受害人多不追究,至使違規司機有恃無恐。即使屢受批評,的士違規行為未見收斂,修法打擊是眾人的聲音。政府早前推出檢討的士客運規章諮詢文本,當中建議由警方以“放蛇”的方式進行執法,打擊違規的士,希望做到撥亂反正。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意見贊成有必要更嚴格規範的士,十分貼近民情,這是大家對於的士服務不滿的一種強烈表達。

半公罪難究辦

對於拒載、揀客、濫收車資等違規行為,如何更嚴格地規範,相當重要,社會普遍意見認為“放蛇”或在的士車廂裝設監察系統是有效打擊的方法,當局在推出諮詢文本時亦十分主張。在諮詢期內當局共收到約兩萬份有效問卷,整合意見後,共收到七百多項具體意見,大部分意見贊成有必要更嚴格規範的士,且對引入隱藏身份被動式取證、在的士車廂安裝監察系統、提高罰款金額、訂立釘牌制度及訂定的士新發牌標準等方面的工作尤為關注和重視,結果十分正路。不過所謂隱藏身份被動式取證,究竟是否如大家所認為的“放蛇”,當局指出經過綜合分析,比較現行法律用詞和實際操作,民意較傾向採用“便衣執法”的概念。看來當局對放蛇打擊違的仍有所保留,“便依”美其名比起“軍裝”難防,與“放蛇”應同收阻嚇之用,但實際上是調換概念,讓人產生錯覺認為第三身“便依”與第一身“放蛇”差不多。雖然“放蛇”和“便依”一樣都是隱藏身份執法,但“便依”和“軍裝”在查案上各色一樣,均屬第三方身份,介入調查時仍有可能口同鼻拗,還有事主配合情度,均影響打擊力度。

放蛇打擊變便衣執法

“放蛇”提出至今,其實只有業界最忌諱,擔心會被標籤,甚至乎影響行業形象,並認為在車廂安裝監察系統或會侵犯司機和乘客的私隱。如今“放蛇”變“便依”,再次反映出交通事務局一貫有頭威無尾陣的作風,每每退讓只會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檢討的士客運規章諮詢已結束,當局稱跨部門工作小組將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作出整理和歸類,接著即開展第二階段法律研究和相關制度的制訂工作,當中包括加強調查取證、加強執法工作、加重處罰力度、優化的士服務經營環境、設立的士從業員管理制度及研究的士發牌制度等六大領域,爭取今年底完成草案。政府期望透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的檢討工作,更好地回應社會的訴求及解決現時的士服務的違規問題。具體打擊有待落實,的士行業卻在批評聲中再度加價,起錶首一千六百米,由現時十五元加至十七元,每次跳錶由二百三十米一點五元加至二百六十米二元,停車每分鐘由一點五元加至二元。雖然當局強調加價方案主要考慮本澳目前交通環境,燃油價和司機薪酬等因素,但亂未撥正,這個時候卻獲政府批准加價,確實難以說服大眾。令人更憂慮的是,修法前未知會有多少濫收車資、拒載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