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之前在立法會上已提出希望政府制訂完整的“預算法”,把立法會審核、通過預算案的職權納入其中,而非簡單修訂《預算綱要法》。對於政府公共工程慣常超支問題,賀一誠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他以現時公共工程總預算約一百五十億元為例,立法會通過財政預算案後,當局可以依法繞過立法會,自行調撥當中各項工程細筆款項。他解釋,如機場、仔北安碼頭、澳大等工程可能在興建過程已出現超支,但只要不超出總預算即可,這種合法但不合理的做法亦是造成近年不少公共工程超支的原因。
賀一誠又稱,另一個大問題是本澳設有太多基金會,而立法會只有這些基金會的行政開支等費用帳目,他希望將來“預算法”要求將基金會的收支必須要歸納入政府預算中,不能單單一筆過撥款後由基金會自由操作,立法會有需要監督款項的使用情況,否則出現問題時便會產生大影響。
另外,賀一誠接受訪問時談到將來工作,他希望完成今屆主席任期後退休,讓新人接替。被問到未來會否考慮參選行政長官,他稱自己做過兩屆立法議員,之前還當過一屆行政會委員,今屆當選立法會主席已經足夠,目前最重要是先做好餘下三年任期的工作,並重申最大希望能在任內完成制訂“預算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