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理事長何國明表示,政府近年逐步增加各種無障礙設施,確實有做工作,但並不足夠。他舉例稱,部分為方便坐輪椅人士出入而設計的斜坡不是太斜就是太窄,難以使用,設計上應從用家去考慮。
何國明稱,雖然本澳已引入無障礙巴士多時,但很多司機以“唔識用”為由,拒絕坐輪椅人士上車。他又稱,自“黃的”上個月退場後,沒了無障礙的士服務,他建議政府引入三至五部無障礙的士,方便肢體殘障人士出行。
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志邦指出,本澳部分無障礙設施實際作用不大,原因設計上未有考慮用家需要,他認為本澳作為融合社會,建築物的設計必須人人可用,包括殘疾人士或長者。他建議引入通用設計概念,讓不同人士均可使用。
張志邦又稱,政府對於視障人士的支援不應該只局限於經濟上,應顧及教育,並鼓勵視障人士就業,融入社會,活得更有尊嚴。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