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長及辦公室主任丘曼玲於本月十二日,在民署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副主席羅永德、委員關施敏、馬錦強、梁冠峰、麥儉明及吳秀虹等陪同下,先後到民署園林綠化部、食安中心、化驗所、市民事務辦公室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視察,瞭解各部門的運作,並聽取相關人員介紹包括綠化、食品安全、化驗、市民事務以及環境衛生等不同範疇的職能及工作情況。視察中,陳海帆司長還與民署前線人員親切交談,瞭解他們的日常工作情況,並勉勵大家繼續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持續改善服務質素。
隨後,陳司長到民署大樓與民署管委會成員及各部門主管進行座談。陳司長表示,隨著社會急速發展,市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期望亦相對提高,民署職能涉及多個民政民生範疇,市政管理、綠化、食品安全及檢驗檢疫等,均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民署人員須加倍努力,秉承特區政府以民為本及科學施政的理念,積極進取,配合社會發展步伐,主動做好各範疇內的工作,並持續改善及提升工作效率與質素,勇於承擔,盡心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座談會上,民署多個部門主管積極發言,包括介紹部門的工作情況及工作中面對的困難與挑戰,同時亦就電子政務及優化行政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議。陳司長感謝各主管提出的寶貴意見,並表示日後會繼續與大家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共同努力,讓特區政府的施政工作做得更好。
立法會組織法通過
擬增二廳五處部門
【本報訊】立法會昨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立法會組織法,建議新增綜合事務廳及資訊暨刊物廳二個廳級部門以及轄下的五個處級部門,作為立法會輔助部門的二個主管部門,並在人員編制中新增共卅三個職位。
多名議員關注有何措施鼓勵或挽留員工,解決包工合同問題,制訂好職業生涯和調整職能等,亦有議員提出設立具有法律人員的內部輔助架構。
提案人、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在回應時表示,由於編制受到其他法律限制,無法更改,加上今次是調整立法會架構,並非要迴避公職法,立法會亦需考慮由於立法會是立法機構,諮詢行政公職局,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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