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家暴法草案未有將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納入保護範圍,梁葆瑩認為,要待社會發展、價值觀、社會風氣及文化等趨於成熟,從民事法律制度中整體檢討,不應在單行法規中切入對同性同居關係的規範。
至於如何界定精神虐待等家暴行為,政府稱,精神虐待已有科學定義和國際標準,並存在具體例子,不會由社工局自行定義。政府又稱,提出的家暴法法案不納入家傭,主要原因是已有勞動關係法保障外僱。
另外,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社工局轄下有獨立部門跟進涉及家庭的問題,當中有一名協調員,八名社工等,現有編制共四十五人,預期在未來處理家暴個案會很吃力,因此要與民間機構合作。
容光耀稱,局方目前未有與民間團體的非正式協作機制,多數是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相信在家暴法生效後,可以出師有名與民間團體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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