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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嚴懲破壞航空安全行為

2015-01-17 00:00
【新華社曼谷電(記者張春曉)】最近幾個月來,泰國曝出數起飛行安全事件,其中不乏人為因素,航空安全備受各方關切。對此,泰國民航局局長頌猜近日提醒,泰國法律嚴格保障航空安全,所有人,不論國籍,都應遵守規則,行為不當者將受嚴懲,甚至可能面臨死刑。

去年12月,4名中國遊客在一架從曼谷飛往南京的亞航航班上與空乘人員發生衝突,導致一名空乘人員受傷,飛機返航。肇事乘客在繳納罰款後獲准離開泰國。

頌猜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指出,按照泰國法律,如果乘客在飛機上有非法舉動,對他人造成傷害或威脅飛行安全,他們將被處以罰款和監禁,罰款數額從2000到2萬泰銖不等(約合378至3780元人民幣),刑期從1年到10年不等,視行為的嚴重程度而定。

“如果製造了嚴重混亂,可以判肇事者10年監禁。不論對泰國人還是外國人,處罰力度是一樣的,只看行為的嚴重程度,與國籍無關,”頌猜說。

他補充道,在亞航事件中,由於鬧事乘客並未對空乘人員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所以沒有對其施以重罰。

頌猜強調:“飛機上的規則與平常規則有所不同,安全是最重要的,因此每位乘客都要遵照規則行事,以保證飛機的整體安全。”

他說,雖然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飛機發生意外的幾率較小,但一旦事故出現,就會造成嚴重後果。因此,東南亞各國在保障航空安全方面都採取了值得信賴的措施。“從機場、飛行員、航管人員、技術等各個層面,我們當然是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來保證安全。”

本月1日,曼谷航空一架從清邁飛曼谷的航班在起飛前被緊急取消,原因是檢查人員在飛機引擎內發現“天燈”碎片。

在泰國,尤其是節日期間,燃放“天燈”十分普遍,人們相信放燈可以帶來好運。但“天燈”可能帶來的航空安全隱患也逐漸引起政府重視。“我們會對放‘天燈’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限制,如機場附近就不得放燈,”頌猜說。

頌猜提醒,泰國法律法規除了規範乘客行為以維護航空安全,在保障乘客權益方面也有詳細的說明。

按照交通部的規定,乘坐泰國航空公司國內航班的乘客,在遭遇航班延誤時,根據延誤時長,有權要求改簽、退款或更改交通方式,在特定情況下,還會獲得一定數量的經濟賠償。

以航班延誤超過3小時但不足5小時的情況為例,按規定,航空公司必須為乘客免費提供餐飲和通信服務,並由乘客決定是否要退款或改簽至其他時段的航班,或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在改簽或更換交通方式的過程中,航空公司不得向乘客收取額外費用。而且,如果變更航班或交通手段後所需的費用低於乘客最初支付的費用,航空公司還應向乘客退還差價。

在航班取消或延誤超過6小時的情況下,如果責任方是航空公司,乘客還將額外獲得1200泰銖(約合227元人民幣)的現金賠償。

“泰國航空公司會根據延誤的時長,支付一定賠償,這是基礎賠償。乘客還可以根據行程延誤產生的後果向航空公司索求額外賠償,”頌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