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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選管會涉政治審查

2013-11-06 00:00
 【專訪】就早前立法會直接選舉發生的第二參選組別「自由新澳門」政綱被選管會刪除有關「政治訴求」內容事件,該參選組受託人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等人昨到檢察院刑事檢舉選管會成員,指控選管會涉嫌觸犯立法會選舉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有關違反中立及公正無私的義務。周庭希還指出,作出這項刑事檢舉亦給未來選管會一個警誡訊息,對參選組別政綱不可作政治審查。
 學社屬下的參選組別「自由新澳門」在交由選管會印製的參選組別政綱撮要中有兩句內容被刪除:「陳麗敏必須因長期工作無能而問責下台」以及「全面撤查前特首何厚鏵任內倘涉及之不正當利益或違法行為。」選管會於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發出公函通知受託人周庭希指,這兩句內容為「政治訴求」(並非「政治綱領」),不予刊登。
 學社在致檢察長何超明的舉報信函稱,周庭希當時向選管會作出異議聲明,反對選管會這項刪除,提出「選舉管理委員會對將負責印刷及公開之競選組別政綱概要內容作出審查以及刪減,是無任何法律依據的」以及「選舉管理委員會單方面刪除自由新澳門政綱概要之內容之決定減損了自由新澳門候選人受憲制性法律以及適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可惜有關異議未有被選管會接納,選管會另口頭回覆指自由新澳門如有反對可進行司法上訴。
 自由新澳門再嚴正指出二00九年立法會選舉的參選組別的政綱概要亦刊載有多項「政治訴求」,卻未有遭刪除,可惜選管員會最後無交代此與上屆選舉有差別的決定。
 基於準備選舉工作的時間及資源有限,自由新澳門未能撥出額外的人手與時間向終審法院上訴,並決定以事後追究方式檢舉上述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之違法行為。
 舉報信函指出,基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佈《政綱概要》內有參選名單的「政治訴求」未被選管會刪除,現向檢察院檢舉選管會涉違反立法會選舉法第一百五十五條:違反中立及公正無私的義務──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規定對各候選名單中立或公正無私義務者。◇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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