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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約二萬七千份申請表 整體秩序良好 房局首日經屋申請接85宗

2013-12-19 00:00
 【特訊】二0一三年第二期經屋昨日起正式接受申請,截至下午五時,房屋局接到約八十五宗申請,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各社團合共派出約二萬七千多份申請表,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是次申請期共三個月,亦非採取先到先得的形式,居民無須急於遞交表格,可因應個人或家團之經濟情況,對經屋申請作出綜合考慮。
 此外,按照《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人不得在多於一份的申請表上出現。曾參加刊登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所指的於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期間開展的取得經濟房屋一房一廳的申請家團或個人申請人,須放棄上述申請,才可重新提出申請。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有八個經屋項目合共一千九百個單位,包括八百五十四個一房廳單位、八百八十八個兩房廳單位及一百五十八個三房廳單位。
 因應新一期經屋申請的展開,房屋局已對可能出現的人流做好準備,並提早於八時向現場等候市民派發申請表,大部份人士在索取申請後離去。截至昨日下午五時,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各社團合共派出約二萬七千多份申請表,瀏覽網上下載申請表網頁約有二千六百多人次;房屋局接到約一千一百宗親臨查詢、六百四十多個電話查詢,共有約八十五宗申請;此外,網上預約遞交申請表約七百二十人,整體秩序良好。
 房屋局呼籲在環保因素下,市民在索取一份申請表後可按需要自行複印,並請申請人細心閱讀填表須知後再填寫申請表,申請期共三個月,亦非採取先到先得的形式,居民無須急於遞交表格,可因應個人或家團之經濟情況,對經屋申請作出綜合考慮。
 經屋申請不接受郵寄方式遞交,需親往房屋局遞交或由其他人代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亦必須出示家團每一成員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才能取得申請編號。
 是次申請提供網上及電話預約服務,即日起可透過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及電話預約專線(8296 9058、8296 9059)預約時間遞交經屋申請,地點限於北區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
 於申請期內,居民可前往房屋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明愛及民眾建澳聯盟合共超過八十個地點索取經屋申請表,同時有十五個地點可索取葡文申請表,亦可於房屋局網頁內下載。
 考慮到人流安排,經屋申請及查詢安排在房屋局側面停車場進入,中午不休息,並新增接待櫃台,加派人手以疏導人流;同時,設置關愛櫃台,為長者、孕婦、傷殘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而非經屋申請/一般服務安排在房屋局正門右邊進入之接待處辦理。兩個接待處同時運作,盡量滿足居民的需要。
 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人的形式提出,但申請人必須是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團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
 此外,家團內的任一成員及其配偶在提交申請表之日前五年內,不曾擁有私人物業;過去不得為經屋家團成員,及沒有享受過四厘利息補貼之家團成員等。如有合理解釋,房屋局局長可作例外許可,但必須要提交詳細資料供審批。
 經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首先,將合資格家團按法定的優先次序分組,組別的優先順序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以分組方式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排序;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申請人按本身組別次序選擇房屋;名單的有效期直至該期所有房屋獲分配後終止。◇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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