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施家倫書面質詢政府指出,目前,政府每年為不動產租賃與建設及大型裝修兩項開支耗費公帑近十億元,且隨著本澳房地產市場的升溫而不斷加碼。以二0一四年預算為例,建設及大型裝修開支約二點四億元,不動產租賃開支約七點三五億元,即政府每月需支付的租金超過六千萬澳門元。另外,公共部門預算開支表也顯示,搬新寫字樓的裝修與租賃費成為了多個部門預算大幅上漲的主要原因,如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二0一四年預算六千二百七十八點七萬元,比二0一三年增加百分之七十一點三,其給出的解釋是搬新寫字樓裝修工程需花費二千四百三十四萬元,佔增加部分的百分之九十三左右。
政府租賃大量物業用於辦公,耗費巨額公帑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對本地不動產租賃市場產生影響,成為不動產租金不斷上漲的原因之一。不過,社會有意見認為,政府在缺乏相關審核標準情況下將諸多自置物業借用或以低價出租團體或個人,這種做法是否值得商榷?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政府目前有無建立與自置物業相關的數據庫?政府是否清楚自己擁有的物業數量、價值及使用情況?可否公開相關數據以便公眾監督,確保公共財產的合理管理及公帑的合理應用?
二、政府自置物業是如何進行管理的?政府按甚麼標準將自置物業審批給現有承租人或借用人?對物業運用的合理性有無進行分析?對閒置物業平時有無進行維修保養?有何重建以實現有效利用閒置物業的計劃?
三、由於原有合同租金調升或者編制增加等原因,多個部門都相繼搬遷裝修辦公場所,並且需要在租用的物業上花費大量公帑展開裝修,給社會造成浪費公帑的不好印象。當局是否會出台相應的裝修和辦公標準?以及對搬遷裝修與其履行職能的必要性關係做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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