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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本年度各類准照續期申請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接受辦理

2014-02-10 00:00
 【特訊】民政總署消息;由民政總署發出之各類年度准照,准照持有人應於二0一四年一月至二月期間辦理續期申請,另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呼籲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到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伴犬或寵物犬准照
 ●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零售寵物場所准照
 ●零售新鮮、冰鮮或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競賽動物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騾或驢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
 ●小販准照
 ●宣傳及廣告物品准照
 ●度量衡器具檢定許可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而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此外,公眾亦可選擇到民政總署轄下的服務中心辦理。
 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民政總署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一五一五、或民政總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七六七六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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