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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議員促提高毒品犯罪刑罰以加強打擊力 五種新型毒品列入監管

2014-03-26 00:00
 【專訪】立法會昨日一致通過將五種新型毒品加入本澳法定禁毒清單內。多位議員要求特區政府修改刑法,提高對毒品犯罪的刑罰,以期有助打擊毒品犯罪。吳國昌議員指出,在經濟學而言,黃賭毒會產生協同效力;而澳門本身是博彩業城市,如果對毒品犯罪罰則太低,將會導致悲劇性效果。
 即將列入法律監管之下的五類新型毒品是:一、哌嗪的衍生物(Derivados da Piperazina)、二、合成大麻素(Canabinoides Sintécticos)、三、卡西酮的衍生物(Derivados da Catinona)(「安非他酮」Bupropinona除外)、四、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m)、五、丹酚A(Salvinorina-A)。
 立法會是應行政長官要求,採用緊急程序同時進行一般性和細則性的討論及表決法案,與會議員一致通過了「修改第一七/二00九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該新修訂法律在頒佈翌日即生效,五種新毒品隨之被禁。
 列席立法會的保安司長張國華表示,由二0一一年至今,司法警察局已查獲九宗哌嗪的衍生物、一宗合成大麻素及一宗卡西酮的衍生物,但該等物質不受第一七/二00九號法律管制,警方未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另外,五種新型毒品亦已在包括香港和內地的本澳鄰近地區發現。張國華指出,澳門鄰近地區已將該等新型毒品列為受管制的危險藥物。香港特區政府先後於二0一一年及二0一二年將上述五種新型毒品列為受管制的危險藥物,但本澳至今尚未對此作出法律規管。為此,本澳有必要修改現行第一七/二00九號法律的附表,增加該五種新型毒品。事實上,為避免澳門成為吸食此等毒品的地點,避免澳門成為毒品避風港,同時為有效打擊跨境毒品及其有組織犯罪,澳門對於毒品的立法管制必須與其他地區尤其是鄰近地區步伐一致。他並強調眾所周知,澳門是一個對外開放的城市,與周邊地區關係緊密,過往澳門所緝獲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絕大部份屬於輸入性質。
 議員吳國昌、關翠杏、陳美儀、何潤生及黃潔貞、區錦新等在發言和表決聲明中指出,現行刑罰過輕不足以有效打擊毒品犯罪,同時刑罰上下限擴大,犯罪分子有機可乘,藉著下限低而以化整為零方法利用青少年販毒,當局執法困難,而青少年更受害。議員亦憂慮,本澳刑罰低於鄰近地區的情況下,會令到本澳成為毒販避風港。議員們促請政府盡快檢討刑罰向立法會提出對毒品犯罪提高刑罰法案。
 不過,張國華回應指,涉及對打擊毒品犯罪的刑罰是否提高,是屬法務部門研究,並經禁毒委員會討論,再呈交政府高層考量。
 另外,立去會副主席林香生關注保安當局如何快速回應打擊新型毒品,張國華表示,保安當局日後若再發現新型毒品,會與衛生當局聯手驗證毒品化學結構後,跨部門盡快建議加入禁毒清單。◇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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