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有關主要官員的一次性離任補償計算百分比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政府經考慮後接受有關建議。
陳麗敏引述委員會的意見表示,非公務員的主要官員離任時按月薪百分之三十計算離任補償,原意是吸引非公務員擔任主要官員;而在職公務員按離職日月薪百分之十四計算則是參考公務員的公積金制度。
陳麗敏又稱,自己原本是屬於退休撫卹制度,並重申,主要官員無論屬退休撫卹制度或公積金制度,任期內如獲政府供款,不會獲一次性離任補償。
另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代表行政長官出席歐盟日招待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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