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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偉庭上作供指出 李偉農積極尋找文件

2014-05-24 00:00
 【專訪】民政總署十幅墓地涉及瀆職案繼續庭審。有證人表示,前管委伍秉賢有出席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召開的防止文件外洩會議,並簽署委託可由其秘書簿簽交收有關文件。並稱,第一至第三名被告無叫拖延向檢察院提交十幅墓地文件,相反是主動和積極的態度。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理民署十幅墓地涉及的瀆職案,四名被告前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主管馮惠星,處理墳場墓地職業主管邵國權昨按時出庭。
 昨日庭審主要聽四名證人作供,當中兩名證人張富棠和Maria Silva是李偉農的秘書。二人在庭上分別表示,兩名秘書是共同工作,沒有明確工作分類,主要是負責文書進出,沒有見過十幅墓地地文件。Maria Silva稱平日處理好多文件,再加上事件是多年前發生,所以「唔記得」。
 另一名證人黃俊偉,他在一九九七年入職前市政廳,在二0一0年轉到民署管委會李偉農辦公室任輔助技術員,黃俊偉表示,平日工作是負責行政執照(即發牌方面)工作。他稱,在分類文件工作中曾見過輔助人毆寶蓮有關墓地申請文件在跟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文件時,曾見過二00一年十幅墓地報告書的幾頁影印,並將幾頁影印交給上司李偉農。
 輔助人歐寶蓮問黃俊偉,在二0一0年三月五日,李偉農呈交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的一三六九號文件,證人黃俊偉是否有參與,以及黃俊偉是否將有關文件在舊法院附近,交給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馮瑞堂。
 黃俊偉回答時表示,他只是負責做幾個表格,其他不是他做。又稱馮瑞堂有去民署並在會議室內協助整理有關文件。他認為是合理做法,因為行政法務司作為監督實體,協助屬下部門好正常。他在回答合議庭主席林炳輝時同樣表示,收到上級通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會派顧問過來協助,因為是監督實體,覺好正常。
 至於交收文件地點。黃俊偉表示,當日做到深夜,馮瑞堂已離開民署,因此,深夜時致電馮瑞堂,因深夜關係,改在第二日交收,地點是在舊法院附近交給馮瑞堂。事後,黃俊偉知會上司李偉農。
 黃俊偉在庭上先後回答辯方三名代表律師時表示,譚偉文、李偉農、馮惠星都沒有要求拖延向檢察院提交文件。相反覺得真屬上司李偉農是真心、主動,積極去找文件,同時要求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及法律輔助部門找文件是正確和合適部門,期間,李偉農亦叫他本人(黃俊偉)催速有關兩個部門同事找十幅墓地相關文件。
 辯方律師山度士問黃俊偉是否知道因民署文件外洩而舉行會議一事,以及伍秉賢有何建議。
 黃俊偉表示,他是負責有關會議的記錄工作。黃俊偉稱,印象中當時有民署文件外洩情況,因此,在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舉行會議,並決定機密文件取消電子簽收,改為簿簽,防止文件外洩,之後亦無再聽到有文件外洩情況。他又稱,前管委伍秉賢有出席八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並簽署委託,由其秘書袁燕玲簿簽交收有關文件。
 山度士問黃俊偉,伍秉賢除參加八月二十三日會議外,伍亦一直有參與有關找文件工作。黃俊偉答「正確」。
 庭審下周五繼續。◇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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