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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分配投考人士需於領函後十五日內提交聲明 中央開考分配電子抽籤

2014-07-16 00:00
 【特訊】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的對外入職中央開考分配──第一階段(編制內職位)電子抽籤已於昨日下午六時半在公共行政大樓演講廳進行。行政公職局按法例規定邀請了開考典試委員會成員、各相關部門代表及最後成績名單中的及格投考人出席抽籤儀式,是次分配將填補開考通告所載十五個公共部門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共四十五個編制內職缺。
 領取分配通知公函-是次分配經以電子抽籤方式將排名第一至第四十五名的及格投考人分派有關部門職缺,抽籤結果已張貼於公共行政大樓地下,以及上載至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供查閱。
 出席抽籤儀式的及格投考人已即場獲發分配通知公函,至於缺席的及格投考人可於七月十六日至七月二十三日親到公共行政大樓行政公職局接待櫃檯領取有關分配通知公函。
 提交聲明書-行政公職局提醒,領取分配通知公函的投考人,須於領取該通知函的翌日起計五日內,填妥隨函附同的《接受/拒絕分配聲明書》,聲明接受或拒絕分配,並將已簽署之聲明書遞交至行政公職局並領回收據。
 拒絕接受分配或不聲明接受分配的後果-根據第二三/二0一一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四款規定,在通知日起計五日內拒絕分配或不聲明接受分配的投考人,將被重新排於最後成績名單之末。行政公職局提醒第一至四十五名的投考人,如對提交聲明書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通知公函的聯絡電話,以免因逾期提交接受聲明書,而被重新排於最後成績名單之末。
 分配之後的任用程序-如有投考人於指定期限內拒絕分配或不聲明接受分配,行政公職局將根據第二三/二0一一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五款的規定,按最後成績名單的名次通知投考人以填補有關職位。
 當投考人接受分配的程序完成後,行政公職局將按規定把投考人任用卷宗所需的資料送交相關公共部門,以便盡快開展任用程序。
 開展第二階段電子抽籤-依照第二三/二0一一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待編制內職位完全被填補後,行政公職局將會進行第二階段(編制外合同)的電子抽籤,以分配四個公共部門的七個編制外合同職缺。◇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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