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據《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二二/二一五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新一任燃料安全委員會的成員,任期一年,批示由今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當中,鄺錦成續任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及全職委員,黃世興續任全職委員;黎永華和張偉明續任兼職委員;委任姚秋樑為燃料安全委員會兼職委員。
以下機構代表以兼任方式續任燃料安全委員會執行代表:
(一)由劉傑麟代表經濟局,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譚志權代任;
(二)由黃文忠代表海關,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黃偉文代任。
以下機構代表以兼任方式出任燃料安全委員會執行代表:
(一)由蔡惠濠代表消防局,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尤潤當代任;
(二)由關啓榮代表治安警察局,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蕭偉年代任;
(三)由嚴學明代表土地工務運輸局,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陳榮喜代任;
(四)由劉偉川代表海事及水務局,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郭宏巍代任。
【又訊】特區公報刊登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今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澳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尹思哲以兼任方式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的委任續期兩年,自二0一五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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